q1、 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归集的授权内容?一般时效?什么条件下失效?可否单方面撤消?如何改变授权?存在哪些弱点?
授权内容、时效、失效等都可以双方约定,可以通过章程条款约定符合撤销和改变的情况。
表决权归集西宁网站建设的明显弱点就是股东之间以信任为基础,如果获得表决权的股东违背信任基础,则容易损害让渡表决权的股东利益;如果获得表决权股东犯下致命错误,则也有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。
q2、 有限公司的创始四个股东,可否另外三个股东把表决权归集于一个股东?什么时候开始合适?如何去做?
根据现行国内公司法,股东的股权比例与表决权、分红权比例可以分离,也就是说股东可以通过章程约定不同于股权比例的表决权和分红权,从而实现部分股东拥有比其出资和股权比例更大的表决权,但同时可以让渡部分分红权作为补偿。或者参照目前正在上市公司中推进的优先股方式,部分股东持有的股权设置为优先股,可以优先分配利润和分配剩余财产,但无管理权,即无表决权。这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。
但我们还是不太建议,将所有的表决权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。因为这样就失去了我们让重要员工变成我们合伙人的初衷。在工业时代,公司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说了算,一人包打天下,不需要考虑跟合伙人分股权,但是在互联网时代,必须合伙创业——合资、合智、合力。
q3、 作为初创企业,股权的比例应该怎么分配,需要预留后面融资的比例不?
创业企业的基础,一个是合伙人,一个是股权。但说到底,其实就是合伙人的股权问题,这非常重要,这基本上断定了一家企业的基因。
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至少分为三个部分。第一是创始人股份;第二是投资人的股份;第三是新成员的预留股权。其中,团队新成员股权预留非常重要。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,如果创业团队初始股权分配时没有预留,就会影响人才招募和公司发展。
在进行股权分配时,我们不能只根据出资的额度来划定股权。因为,现代企业发展中,人才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前途。我们不仅需要对钱定价,更需要对人定价。对钱定价是对股权历史贡献的认可,而对人的定价是对股东未来贡献的认可。
在创业的初始阶段,大家可能会认为只对钱定价的股权分配方案没有任何问题,因为一开始创始人不容易找到钱,有人愿意给更多的钱,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。到了这个项目发展起来的时候,这个股权设置就出问题了:由于创始合伙人当初资金有限出资不多,当好不容易把公司干起来了,创始合伙人还只是一个小股东。
创业合伙人既出了钱,又出了力,而且他们出的钱跟投资人的股票价格是一模一样的。投资人是一块钱一股,他们也是一块钱一股进来的。但是投资人投完钱之后没有参与公司任何的运营。创始人既出了钱,又出了力,但始终是一个小股东。这势必会影响到公司日后的发展。
q4、 绝对控制权是指股权大于50%吗?考虑未来稀释的情况,是否比例数还要进一步增持?多少的额度相对来说比较合理?
对于公司控制权的占比多少,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,要根据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。如果初始创始人只有2-3人,那带头大哥的股权可以达到67%,这是一个绝对控制线。但如果合伙人人数比较多,带头大哥的股权过半也是可以的,但需要其它必要的措施来配合实施。
q5、 如何设置最佳的员工股权激励制度?股权是否可以提前兑现?
员工股权激励方案,每个公司都需要做都必须要有,但我们的建议是不要做得太早。一个新员工加入进来,有着太多不确定性,大家都需要磨合。因此,在员工股权激励这块,一开始我们不能太早太过具体太过确定。我们建议新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最好放在a轮之后再确定,在种子轮或天使轮期间不要轻易作出承诺。
q6、 我们业绩增幅比较好,成长速度也比较快,所以企业内很多老员工都有分钱的冲动。想问下在现金稳定高增速,暂时无需融资的阶段应该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机制?面向哪些人?按照什么比例和模式进行?(未来大规划方向可能需要外部融资)
可以用虚拟股权的方式解决。虚拟股权实际是一种现金奖励政策,以虚拟股权取代传统绩效考核。虚拟股权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真正的股票,且分红的额度是跟企业的效益息息相关的。虚拟股权还有一个优点,直接与现金挂钩,操作简单,员工也比较喜欢这种方式。
但是,其缺点也是明显的,因为以分红为激励手段,对公司现金支付的压力比较大,对现金流的要求也比较高。所以,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来选择具体方案。
q7、 如何避免出现股权分配之后发现合伙人能力欠缺情形?
分为以下三点:
第一,不要一开始就给合伙人太大的股权;
第二,合作共事需要磨合,找到合伙人后,先共事几个月,双方都认可之后再来谈具体的股权比例问题;
第三,合伙人股权要与四到五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,干满一年兑现一部分,比如每年兑现1/4。另外也可以跟一些核心节点的业绩指标挂钩,全职服务期限没到,或者是约定的业绩指标没有达标的情况下,这部分股权是可以被回购。
q8、 股权比例、估值和合伙人出资比例该如何确定?一般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?
建议将股权分为三个方面:资源股、基金股、人力股。
这三个里面,资源占股应该是最少的,有些公司可能都没有这一块。至于资金应占股多少,没有一个固定的的公式,建议资金股不超过30%。具体比例根据公司需要资金的量来定,如果100万以内,可控制在10%左右,但如果需要300万甚至500万,这时候要考虑适度放宽,设置在20%或以上。
另外,创业公司必须得有一个带头大哥,这个带头大哥要有比较大的股权,在合伙人争持不下的情况下,有一个人能决断。
补充:
合伙人分配股权的时候至少沟通到三个层面。
第一,这是大家全职参与的心态而不是短期投机的过程;
第二,大家早期出资的钱,肯定不是创始合伙人的主要贡献,更大的贡献是创始合伙人出力;
第三,股东之间必须要有退出机制,这个非常重要。
如果创业公司没有一个好的股东退出机制,在公司的发展前景比较好的情况下,离职员工是不同意退出的,但这对其他合伙人会不公平。所以合伙人协议里,必须要有条款清晰地约定合伙人在主动离职、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职、故意和重大过失等情形下离开的时候,股权如何回购。 对于所有股权分配的方案,因为每个公司背后有很多的背景,包括企业的类型,它是资金驱动型、资源驱动型还是人力驱动型,包括企业的发展阶段、企业各自的分工、各自的预期,背后有很多复杂因素。